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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654 2009年10月30日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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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頭條/演藝圈大查稅 王識賢補稅千萬
報導/李幼軍、巫崇嘉 圖片提供/中時報系資料庫

王識賢遭國稅局要求補稅,他坦言「不是一筆小數目」。

林志玲遭國稅局裁定補稅1,500萬已讓演藝圈人人自危,不料近日更傳出多達400名藝人將陸續遭國稅局約談,名單從A咖到F咖都有,其中尤以「民視一哥」王識賢的補稅額緊追林志玲之後。他坦承:「的確有補稅,而且還補了很大一筆金額。」據悉,他補了近千萬元的稅金,還得分期才有辦法攤還。

林志玲被裁定補稅千萬,連帶燒出了演藝圈長壽劇男女演員和當紅偶像劇男女主角的補稅問題。最近民視的「戲劇一哥」王識賢也傳出遭國稅局要求補稅,他本人親自到國稅局「喝咖啡」後,雙方達成共識分期補稅,金額近一千萬元台幣。

王識賢受訪時坦承:「的確是有補稅,而且還補了很大一筆金額的稅。」問他究竟補了多少錢,他不好意思地表示:「補稅的事情,我都委託會計師幫我辦理,究竟補了多少稅真的不方便透露。」

他的經紀人潘瑋翎在向他委請的會計師查明後表示:「識賢是在今年年初就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隨後安排約談,他很配合到國稅局去說明收入,雙方很快就達成協議,分期攤還要補繳的稅金,他在半年內就把該補的稅款補齊。」

潘瑋翎說,她是今年才接下王識賢的經紀約,他被約談補稅的部分,是王識賢二○○三到二○○五年間,當自由藝人的那三年間所發生。

擴大查稅藝人自危

經查,王識賢是民視戲劇一哥,拍一集電視劇實拿十萬元酬勞,二○○三年他經紀約到期之後,成為沒有經紀約的自由藝人,當年九月,他演出民視長壽劇《日正當中》擔綱男主角,接著又繼續在二○○四年十月到二○○六年五月間演出《意難忘》,共播出四百多集,總計四千多萬元的拍戲收入,至少應繳納一千六百多萬元的稅款。

藝人若是有與經紀公司簽約,凡經紀公司經手的戲劇、廣告和唱片酬勞,都會開立發票,絕對不會逃漏稅。但王識賢無約的三年間,他沒有經紀公司幫他處理片酬,僅交給會計師幫他報稅,而他又把他所賺取的部分拍戲酬勞,報在他太太小芸名下,造成他短報收入;加上他已是本土劇A咖演員,才讓國稅局盯上,遭到查稅。

外傳國稅局針對演藝圈展開「大查稅」,至少約談四百位藝人,財政部賦稅署第一組陳縵璜科長並未否認,但她透露,因各地國稅局調查進度不同,目前還在約談過程中。

記者又問,藝人以工作室作為避稅方式是否不當?陳縵璜認為,藝人提供的報稅資料都有待當事人說明,她說:「目前他們(指藝人)提出的資料都未必正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不能比較,也還未有一個全面性的處理方式。」她說,每位藝人都以個案處理,內容不便透露。

類似案例 陳昭榮

旗下擁有拍過三立長壽劇一哥陳昭榮的「星之國際」經紀公司,也曾面臨為公司賺錢最多的陳昭榮遭國稅局要求補稅。經紀人吳翊鳳說:「今年我們沒有被要求補稅或約談。幾年前我處理過昭榮的補稅問題,那時因為國稅局和我們公司的會計師核算方式不同,造成短報,補繳很大一筆稅金;後來我們按照政府規章報稅,就沒有補稅問題。」

另外,經紀人蔣承縉掌管蔡依林、羅志祥、楊丞琳、黃立行等台灣大牌藝人的經紀約,他表示,幾乎所有藝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節稅方法,只是是否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他說:「我們旗下的藝人各有自己的會計師為他們報稅,按照政府規定繳稅,絕對奉公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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