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網/新聞掃瞄

  »字體顯示:10級 12級 14級 回上頁列印

工商時報  2008.05.07

華建買地買貴 證期局先罰老闆

彭禎伶/台北報導

     上市公司買資產買貴了,老闆先罰鍰!證期局6日公告,大華建設(2530)在95年底時與其董事長林文亮簽訂合建契約,投資近4.98億元,但估價報告卻在近1年後才出爐,且公司投資金額比估價報告貴了20%,林文亮被證期局先開罰24萬元,要求儘速補是會計師意見,再作進一步的處理。

     證期局官員表示,大華建設必須儘速出具會計師對此交易的意見,若會計師認為此交易不允當,則證期局會再要求大華建設說明情形,必要時,會要求大華建設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是要回補資金。

     大華建設在95年12月28日與其關係人,即公司董事長林文亮等簽訂合建契約,取得台北市中山區一筆不動產,預計投入費用約4.98億元,但一直到96年12月13日才取得專業估價報告,且估價結果與預計投入費用差距達20%以上,即公司至少買貴了1億多元,

     官員表示,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公司在取得不動產前或取得不動產日起2週內,就必須取得專業估價報告,若預計投資金額與估價報告有顯著差異,就要洽會計師依審計準則公報第20號規定辦理,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大華建設不僅在不動產交易後1年才取得估價報告,估價結果與投資金額又差了20%以上,所以先對負責人林文亮先開罰24萬元,之後再看會計師出具的報告內容,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任意轉載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