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捷運合約 違規難罰求償無限
延宕十多年的機場捷運系統,今年中好不容易才克服萬難將土建工程全部完成發包,但昨日傳出被索取高額求償金的機電系統合約糾紛,交通部高鐵局坦言,機場捷運機電合約,業者的求償金額無上限,政府的扣款上限為總合約金額的一成,合約對政府不利。
交通部高鐵局副局長陳正楷表示,一般合約,工程進度落後一○%,政府即可要求扣款處分或解約,但機場捷運機電合約規範比較寬鬆,進度落後達二○%以上,政府才能執行違約扣款,所以,機場捷運機電系統細部設計提送時間不斷延宕,但政府「依約」難罰廠商。
陳正楷坦言,機場捷運機電合約對業者比較有利,政府相對比較弱勢,如何幫民眾看荷包、安全把關,將是一項大挑戰。
以機電商丸紅提出一百二十九億高額求償為例,金額之高,已達到機電合約總金額的一半,但合約並無上限規定,而政府對廠商的違規或違法處罰,卻是限制很大,除執行進度落後要求外,扣款處分金額更不得超過合約的一成,光是違約金額,即有天壤之別。
由於機場捷運機電系統合約涵蓋車輛、行控等多項子系統,整合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