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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9

繳稅委託取款 已合併銀行仍用原本代號

中廣新聞/張雅惠

    納稅人的往來銀行如果是原本的華僑、台東企銀、新竹商銀、或者中華商務,請特別注意!如果納稅人選擇「金融機構委託取款」的方式繳稅,這些銀行雖然在去年併入其他銀行,但納稅人務必填寫原本的銀行代號。

    去年度有四家金融機構合併,華僑併入花旗、台東企銀併入荷蘭銀行、新竹商銀併入渣打、中華商銀併入匯豐。

    國稅局指出,被併的銀行雖然已經改名,不過,總行代號、以及客戶的帳號並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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