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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報 2008.05.09 地下油行經營打帶跑 政府去年查扣量大減
中央社 油價高漲,經濟部能源局與地方政府加強查緝地下油行,由於業者改以「打代跑」方式經營,去年查扣沒入石油量僅221公秉,數量大減;北部都會地區地下油行以販售汽油為主,南部沿海地區則以漁船用油非法流用狀況較多。 根據能源局統計,去年各地方政府總計取締87件地下油行違法案,查扣石油數量221公秉(汽油25公秉、柴油196公秉),查扣儲油槽93座。 其中,高雄市政府在過港隧道口兩端加強取締結果,總共查獲64件違法案件,查扣石油147公秉(汽油2公秉、柴油145公秉),查扣儲油槽58座,成效良好。 能源局分析,去年查扣石油數量減少,與不法業者為減少遭取締沒入損失,改採「打代跑」、經營小型化有關。整體而言,北部都會地區地下油行是以販售汽油為主,南部沿海則以漁船用油流用較嚴重,但也有逐年降低趨勢。 能源局表示,漁船用油與車用柴油性質相同,大貨車、砂石車業者可能會向漁民轉購,農委會為防杜漁船用油非法流用,去年起改以漁船航程紀錄器上的「作業時數」取代舊制「出海時數」,核配優惠用油量,且加重罰則,已使漁船用油非法流用情況改善。 依據石油管理法,地下油行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相關設備及石油製品一律沒入;若涉及妨礙公共安全,另以刑事罰移送偵辦。 能源局呼籲駕駛人踴躍檢舉地下油行(免付費專線000300818),如因檢舉而查獲地下油行,每案可獲檢舉獎金3至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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