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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報  2008.05.09

能源局:地下油行小型化 讓查緝數量有限

【中時電子報潘羿菁/台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今(九)日公布取締地下油行執行成效,去年整年度共計取締八十七件違法經營石油案件,查扣石油數量221公秉(汽油二十五公秉、柴油196公秉),其中高雄市過港隧道口兩端加強取締,共查獲六十四件違法案件成果最為亮眼,能源局表示,國內油價調漲,不肖業者逐漸採取小型化之戰術,讓查緝石油數量有限。

    能源局表示,被查獲的非法油品中,北部都會地區主要是以汽油為主,南部沿海地區則以漁船用油較為嚴重;各地方政府加強查緝件數,已有逐年降低之趨勢。

    能源局分析有三點原因造成查緝件數減少,第一、農委會為防杜漁船用油遭非法流用,已自去年起推動漁船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新制度,規定二十噸以上漁船及十二公尺以上漁筏,均應按規定裝設航程紀錄器,並由該紀錄器所計算之「作業時數」取代過去「出海時數」核配優惠用油量;第二、漁船用油主要是用汽車用的柴油,不肖業者以油罐車接駁違法載運銷售,因此在河口、港口與隧道口加強取締,導致當地不法業者逐漸銷聲匿跡;第三、不法業者為減少遭取締沒入之損失,已改採小型化、機動性強的戰術,所以查獲之石油數量,亦明顯減少。

    能源局指出,隨著高油價時代來臨,地下經濟活動恐日益猖獗,為了杜絕地下油行,民眾檢舉而經查獲者,每一案件將發給獎金3萬元,如查獲之石油數量達到50公秉者,加發4萬元,即最高可獲得檢舉獎金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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