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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報  2008.05.09

外交掮客案 黃志芳:未承諾中間人活動費

中央社

     針對外交部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侵吞案,前外交部長黃志芳今天受訪時說,未承諾給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活動費,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尊重司法,相信檢調單位。

     黃志芳上午駕車出外交部長官邸,停下車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以上表示。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協助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新台幣約十億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但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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