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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2008.05.10 陸客來台觀光 大陸釋出4原則
彭媁琳/綜合報導 在520之前,大陸方面已釋出規範陸客來台觀光的四項原則。中國國家旅遊局近日透過大型旅遊業者傳遞,首度提出包含對購物、參訪行程等大陸觀光客赴台旅遊的四項原則,釋出未來將依此辦理大陸居民來台旅遊的觀光團執照的訊息。 兩岸政策鬆綁在即,近期以來即將就任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積極表態,將盡全力兌現7月份開放週末包機與陸客來台觀光的新政府政策。 而在兩岸即將啟動新一波協商前夕,中國國家旅遊局也以陸客赴台旅遊四原則,做出了正面回應。 親北京的香港「文匯報」引述消息人士說法,陸客赴台旅遊四原則,是對台灣方面做出的規範,包括誠信:不得帶陸客去賣假貨的商店;品質:要維持餐飲、住宿與行程的品質;安全保障:不得帶陸客去危險場所;排除政治介入:不得帶中國旅行團去出現宗教或政治抗議標語的場所,例如法輪功、藏獨等。 據了解,這四項原則,主要在避免未來大陸觀光團來台時,可能衍生出的購物糾紛及旅遊品質而訂定;至於最後一項「排除政治介入」,則是為了避免陸客在台期間,遭到不必要的抗議行為,以免影響初期來台的國際觀瞻。 此外,報導並引述中國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張希欽強調,目前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已經是萬事具備,只欠東風了。 據了解,目前所欠缺的「東風」,指的就是爭議已久的名稱問題,相關協議的文本上,是否要使用「中國台灣」,或是「台灣地區」,仍是雙方尚難解決的癥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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