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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4.29

販售國外帶回藥品 最高罰1000萬

陳怡妏/台北報導

     雜貨店、地攤、檳榔攤等非正規藥局賣的藥品不要隨意購買,以免吃出問題來。台北市衛生局查獲永樂市場一家服飾店,陳列販售大批未經核准的「禁藥」,而違規藥品中如「三體牛鞭」等,先前即曾被驗出含西藥,民眾不知情服用,恐影響健康。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副處長邱怡玲表示,這家服飾店販售的違規藥品五花八門,包括保胃丹、明目地黃丸、腎虧丸、三體牛鞭丸、野生靈芝、臟器大補丸、複方西瓜霜、普救丸等都有,數量多達78件。

     邱怡玲指出,業者本身沒有藥商許可執照,藥品來源自稱是旅遊時順道購入,雖然業者堅稱不知可能觸法,但品項與數量又多得可疑,不只如此,帶回來的藥品未經衛生署核准,加上又有公開陳列販售事實,已經明顯違反藥事法第22條,全案目前已移送法辦,最高罰金可到新台幣1千萬元。

     壯陽、止痛藥 屢被驗出西藥

     邱怡玲表示,許多國外帶回來的藥品都有成分不明的問題,有些強調壯陽的產品、止痛藥品過去屢被驗出含西藥成分,但外包裝經常都沒有任何說明,民眾服用時,根本不知有摻藥品,還以為產品真的有奇效,恐怕會吃出問題來;此外,有些國外藥品成分只在當地合法,但在歐美、台灣等地則仍為禁用成分,療效不明無法進口。

     邱怡玲表示,不法藥物稽查九十四年開始執行,目前已查察1萬3490家次非正規販售場所,查獲無照藥商35家,移送法辦的有12家。不法藥商常見在雜貨店、檳榔攤、地攤及銀髮族較常聚集的場所,提醒民眾勿在這類地方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如發現任何可疑業者,可向衛生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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