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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0

行賄偽造帳目 謝瑞麟父子判刑

鄭漢良/香港九日電

     旗下金飾店分布中、港、台的謝瑞麟,因為串謀行賄和偽造帳目罪名成立,今天被香港區域法院判刑三年三個月;他的兒子謝達鋒被判五年,公司另外三名高層則分別被判三年多至四年多不等。

     謝氏父子在等候審判前,曾向法官提交多位名人的求情信,包括影星成龍。

     謝瑞麟等人透過海外空殼公司,非法向旅遊社導遊提供超過一億元港幣的回扣,誘使他們帶領遊客光顧旗下的金飾店,同時又偽造公司帳目瞞騙政府。謝氏父子另外被控盜取公司三百多萬現金。

     不少到法院旁聽的朋友,都對平日樂於助人的謝瑞麟被判刑感到難過。法官在宣判時表示,提供非法回扣的量刑起點原本是四年,但考慮到謝瑞麟精神焦慮,並有心臟病,因此判囚三年多,而由於謝達峰接管公司時面對龐大財政壓力,因此也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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