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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8 勞保年金初審 投保薪資採最高60月 高有智/台北報導、林倖妃/台北報導
勞保年金制度修法朝野角力,立法院昨天初審《勞保條例修正案》,立委堅持下,未來年金計算基礎比行政院版大幅放寬,以勞工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勞委會初步估算,如果費率、所得替代率未連動調整,勞保基金將提前於十七年後虧損。 由於勞保年金之費率、所得替代率等相關條文歧見仍大,立法院今天再戰,但所得替代率「加碼」幾乎是與會立委一致共識,喊價都較行政院版一.三%高,甚至有人喊爭取三%。攸關財務平衡的勞保費率是否要連動提高,立委則避而不談。 大幅放寬 勞保基金提前虧損 行政院原本提出勞保年金版本採計最高十五年平均月投保薪資,根據估算,如果所得替代率維持一.三%,採計十五年平均月投保薪資情況下,勞保基金將於廿六年後出現虧損,如果是採計五年(六十個月)則提前於十七年後虧損。 勞委會官員舉例,放寬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對勞工較有利,但要兼顧財務狀況。目前老年給付採計退職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以較高薪資者為準,月平均月薪資四二一五八元;若採十五年計算,平均月投保薪資約三六○九五元、若採五年計算則為四一九三七元,兩者相差五八四二元,以五年採計者明顯較優渥。 可選擇一次給付 或領到終老 不過,立委批評行政單位財務估算過於保守,無法顧及勞工權益,最後朝野協商同意,勞保年金及老年一次金給付的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方式,以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加保未滿五年者,按照實際投保薪資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勞保年金也增加「年金選擇權」,目前納保勞工若未來符合請領條件可選擇一次金給付或請領年金至終老,但新法實施後加入勞保者,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則只能請領一次金。 兩投保單位薪資 可合併計算 此外,未來勞工同時受僱於兩個以上投保單位時,普通事故保險給付的月投保薪資可合併計算,但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現制是四三九○○元),且連續加保不滿三十日者,不予合併計算。勞委會估計將可嘉惠七萬多名打工族,一年增加約四億元支出。 提案立委黃淑英表示,現在許多打工族無法找到全職工作,但未來打工族會越來越多,若一次兼兩份差事,許多部分工時勞工只有選擇一份工作保勞保,無法達到有效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有損勞工權益。若投保年資可合併計算,有助勞工加保意願。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通過勞保年金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方式,勞委會認為可以接受,因為和現行制度差距小,對勞工也較有利。 勞委會官員透露,行政院版的勞保年金制度,平均投保薪資以十五年為準,主要是為了杜絕弊端。 現行勞保老年給付主要依據職場生涯最後三年平均投保薪資計算,官員坦承,因此造成許多人刻意在最後三年提高投保薪資;或有中老年長期失業後找到工作,因考慮就業後薪資變低,可能影響請領老年給付額度,乾脆不就業。 官員強調,改採六十個月平均投保薪資對勞工較有利,且因勞工可自己選擇就業生涯的最高五年,自然可減少弊端,也讓勞工生涯規劃更有彈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