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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0 檢赴美訊金 不可能任務 王己由/特稿
巴紐建交醜聞案,關鍵人物金紀玖潛逃美國,傳出承辦檢察官考慮赴美辦案。在台美沒有邦交,以及司法權行使象徵一國獨立主權情況下,我國檢察官想要赴美辦案,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也會激怒美方,反讓巴紐案難以查辦。 雖然台美間訂有司法互助,但外國檢察官要到美國辦案,甚至傳出要就訊金紀玖,這些都是涉及一國司法主權獨立的行為,美國怎麼可能容許外國在其境內行使司法權辦案,遑論我國美國沒有邦交,如此不尊重美國司法獨立的說法,恐易招致美方反彈。 再者,金紀玖具有美國公民身分,美國向來非常保護該國公民,就算台美間啟動司法互助機制,我國檢察官要赴美,也得美國點頭同意,同時願協助逮捕金紀玖才行。以台美過去間的「司法互助」,從來沒有這種美國把自己的公民,交給台灣法辦的例子,如我方想要追緝在美的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美國也未加以理會。 即使去年潛逃赴美國的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在召開移民法庭前,法務部雖獲美方同意,並指派檢察官林良蓉悄悄攜資料赴美,爭取遣返非美國籍的王又曾回台,結果也只是禮貌性拜會,無法發揮太大的功能。 想要追緝金紀玖自美回台受審,除非美國願意,不然困難重重,美國也不可能將自己公民驅逐出境,巴紐案國人都想知道真相,也希望能將金紀玖逮捕法辦。但形勢比人強,檢察官應非常清楚美方司法獨立,是不容外國干預和行使,此際傳出檢察官要赴美辦案,恐怕只是一個媒體炒作的假議題而已。 |



